教職員防治研習課程
◼️ 《國立中山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》第十五點 本校教職員工應每三年完成至少一場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研習課程。前項研習課程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劃及辦理;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課程須提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認定。
✅ 查詢、下載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研習課程」參加證明:
方法一:至該學期研習課程公告頁面下載參加名單(將於課程結束後一週內更新上傳)
方法二:教師教學歷程檔案(e-Portfolio) → 以SSO帳密登錄 → 240教學專業成長 → 24045校內教師教學研習時數(將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更新上傳)
2024-11-11
⭐【重要公告】113-1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研習課程 ⭐
2024-10-29
113學年自行辦理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研習課程列表
2024-10-08
自行辦理之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研習課程」認定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