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5年性平教育活動補助案
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,鼓勵本校教職員工生積極規劃及參與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,
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補助申請案,歡迎本校教職員工生及各所屬單位提出申請。
🔷補助說明:
- 補助對象:本校各學術單位(院系所)、各行政單位、學生社團、學生自治組織
- 補助項目:以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演講、展覽、研討會、座談會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類型為原則。
- 執行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12月11日止。
- 申請期間及單位補助數額:
(1) 第一階段: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,期間補助每學院至多貳萬元;每學生團體至多貳萬元。
(2) 第二階段(如有剩餘經費):11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止,單位補助金額不限制。 - 每一申請案之補助數額:
(1) 申請案之經費均由本經費補助者,每一申請案補助至多捌仟元。
(2) 申請案之經費由申請單位自籌20%以上者,每一申請案補助至多貳萬元。
(例如)活動總經費計30,000元,申請單位自籌10,000元(單位自籌34%),則可申請本補助至多20,000元。
活動總經費計20,000元,申請單位自籌4,000元(單位自籌20%),則可申請本補助至多16,000元。 - 補助經費有限,有意申請補助者請儘早提出申請(隨到隨審)。
- 相關申請表件置於本頁下方。
🔶注意事項:
- 本項補助申請採事先申請制,各單位活動應於二週前檢附活動申請表,以紙本向本校性平會業務承辦單位(學務處)提出申請,申請截止時間及補助數額等詳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網頁(https://reurl.cc/W0E46Z)。
- 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具支出憑證粘存單送主計室辦理核銷,並標註會辦本校性平會業務承辦單位(學生事務處)。
- 前項核銷文件送件時,須併同將活動成果表、活動簽到表、活動宣傳海報、照片電子檔至少5張以電子郵件傳送學務處潘小姐(ptlung@mail.nsysu.edu.tw),以利活動成果登載於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網頁。
- 活動經費使用比照現行的經費核銷相關規定之支出標準核定,並於115年12月25日前完成核銷。
- 活動宣傳海報內應註明「協辦單位:國立中山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」。
📂下載申請表及成果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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